揚子晚報訊(通訊員趙蘇記者 賈曉寧)鄭女士今年30歲出頭,馬爾地夫和第一任老公閃婚閃離,3年前鄭女士結識了有婦之夫徐某,雙方一見如故,都覺得對方是自己要找的人,很快同居了。
  徐某比鄭女士大8歲,本來家庭比較安定,但是夫妻感情一般。徐某覺得鄭女士善解人意,且能說會道,是自己喜歡的類型;而鄭女士也覺得徐某能給自己安全感。兩人在外租房同居,謊稱兩人是夫妻。但是紙里包不住火,徐某的妻子得知徐某在外與鄭女士姘居大怒,主動提出離婚。徐某順利離了婚,鄭女士插足他人家庭成功,順利地與徐某結婚。按說兩人好好過日子也就是了。但是鄭女士跟徐某結婚後,發現兩人之前的優點,婚後都蕩然無存。吵架成設計裝潢了家常便飯。
  今年年初,鄭女士在社會上結識了新歡李某,兩人又是一見如故,很快就勾搭在一起,趁著徐某不在,鄭女士與李某發生了關係。但是,這件事很快被徐某察覺,鄭女士於是索性主動向徐某提出離婚。這下,徐某如同被人打了當頭一棒,為了鄭女士,他放棄了家庭,妻離子散,現在再婚不到1年,又被鄭代償女士玩劈腿。徐某怒不可遏,找鄭女士討說法,鄭女士自知理虧,就給徐某寫了一張十萬元的欠條。事後,鄭女士又覺得不甘心,找來娘家人跟徐某吵架,不想認賬。徐某放出狠話,如果鄭女士不肯給這十萬元錢,就要跟她同歸於盡。
  這下,鄭女士也害怕了,向社區司法所要求調解離婚。司法所調解員請來徐某,勸告他要冷靜,不要做出過激房屋貸款違法的事情,並對他表示了同情。之後,當著徐某的面,調解員嚴厲批評了鄭女士,並告知她是本次婚姻破裂的過錯方,要對其行為負責。最終經過調解,鄭女士同意賠償徐某六萬元,雙方協議離婚,不再追究。 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  (原標題:他拋家棄子與“小三”結了婚 不到一年新婚妻劈腿他也被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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